浅论知识产权
导言
你是否在某些盗版网站上有过下载音乐、观看电影的经历?
你是否在享受盗版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依然支持打击盗版、支持知识产权?
“打击盗版”,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句口号,自发起的那刻起已经深入人心。然而,在这肤浅的口号之后,你真的了解知识产权吗?
接下来,我将站在个人角度,与大家简单讨论一下知识产权。
知识产权起源
知识产权,最早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,而文艺复兴是一场反映新兴资产阶级要求的欧洲思想文化运动。
1474 年,在意大利的著名城市威尼斯,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。1624 年,英国早期资产阶级为了追求财富和保持国家经济的繁荣、鼓励发明创造,颁布了垄断法案,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。此后,世界各国也都相继实行了专利制度。
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知识产权就是资产阶级的产物,知识产权就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。
被物化的知识
知识不能被物化,人们不能像摘下一个苹果一样,去摘下知识,更不能像丢弃一个苹果一样,丢弃知识。知识温柔如氧气,弥漫在你我周围,沁入耳鼻,滋润思想。
无可厚非,知识产权确实保护了“知识创作者”的权益。然而,“知识创作者”是谁?是创造知识的广大人民群众?还是低价买入垄断知识的资本家?
知识产权将知识物化,甚至作为商品进行买卖,这是何等的悲哀!
被阻碍的创新
知识产权从诞生之初,就是平民之敌,是市场之敌,更是知识之敌。发展之时更是充满暴力与血腥,本质上和人的基本权利处处冲突。今天却被某些人强行披上了宗教般高贵的外衣,产生了迷一样的崇拜。
1769 年 1 月,瓦特先生获得了新型蒸汽引擎的专利,并于 1775 年开始投入生产。
然而,他大部分精力是在抵御竞争方的发明者们,而不是生产。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,将大量的创新想法扼杀在摇篮中,例如,在 1790 年,更高级的霍恩布洛尔引擎投入生产时,瓦特先生竟然拿着法律制度去驱赶竞争者,强制其停止生产。
1810 年,在瓦特的专利到期后,蒸汽机在生产和效率方面才有了爆炸性发展,更重要的是蒸汽动力开始驱动了一轮工业革命。虽然这些新型技术早已发展成熟,但却一直闲置到瓦特先生的专利过期,因为这些发明者不希望重蹈霍恩布洛尔的悲剧。
马克思先生曾说过:“瓦特的伟大天才表现在 1784 年 4 月他所取得的专利说明书中。”
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保障了创作者的积极性,但是,如果说“没有知识产权,就没有创新”那未免有些过了。相反,有时知识产权会阻碍创新,正如瓦特先生那样。
勇敢面对现实
我们如今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,就要遵纪守法、维护法律秩序。既然国家采用借鉴了资本主义的法律法规与制度、采用借鉴了知识产权法,那么我们就要遵循现有的法律制度。
我们既要充分了解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(包括《著作权法》、《商标法》和《专利法》三部法律),又要明辨知识产权的利弊。
我们既要维护个人利益,又要维护社会利益乃至全人类的利益。
我前任老板曾经教导:“申请专利不是为了搞垄断,也不是为了卖钱,而是为了让自己的生产活动合法化。”
参考文献
[1] Michele Boldrin, David K. Levine. Against Intellectual Monopoly[J].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. 2010.
感谢自由氧所提供的素材。